学校大全网 - 汇集全国中小学及高中大学院校的查询

登录 注册 本站简介广告投放 网站地图 | 手机网站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大学院校  >  陕西大学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 学校类型:
  • 学校邮编:710061
  • 发布时间:2022-11-09
  • 推荐等级:
  • 学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
  • 学校网站:http://www.snsy.edu.cn/
  • 学校电话:029-85370100

学校简介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以培养学前教育师资为特色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陕西教育学院,1963年由陕西省西安师范学校(1906年建立)和陕西省教师进修学校(1956年建立)合并成立。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制更名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是目前全国唯一以“学前师范”命名的本科院校。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的校训和“立身传道,自强不息,大气大度,止于至善”的办学精神,坚持“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的办学定位,突出学前教育和教师教育特色与优势,扎实推进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积极构建“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实践锻炼”五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古都西安,现有雁塔、长安2个校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越,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学生活动中心、师资培训楼等;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150万余册,电子图书146万余册。

学校现有幼儿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和体育学院14个教学单位。

学校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引培并重,不断壮大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现有教职工978人,其中专任教师578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60人、博士学位教师109人。有陕西省教学名师6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1人,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陕西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4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师2人。

学校坚持以本为本、质量立校。现有普通本科专业28个,涵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法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12938名。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果丰硕。2021年入选“优师计划”地方专项招生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入选国家首批“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建设点和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小学教育、心理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英语、历史学、生物科学、音乐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等10个专业被确定为陕西省“双万计划”一流专业建设点。建有国家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部级“一流课程”(五类金课)及其他各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0余门。获批国家级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1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院系1个、省级虚拟教研室1个。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12项(特等奖1项),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32项,陕西省高等教育优秀教材奖9项。40名教师在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全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基本功展示、陕西高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及陕西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等重大教学赛事中获奖。

学校大力实施科研兴校战略,积极服务陕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现有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核心价值观培育与红色文化基因传承协同创新研究中心”、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陕西省青少年科学素质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发展研究教育平台“陕西省青少年科学素养教育研究中心”、陕西省社科联科普基地“陕西学前教育书画艺术展训基地”和“青少年红色基因传承教育基地”,设立了陕西区域发展研究院(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生物工程研究院、创新创业研究中心等25个校内科研机构。近年来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8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60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33项。先后与高陵县、咸阳渭城区、淳化县等县区开展教育战略合作;同陕西云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天路通公司等企业开展产教研合作,共建“葛根深加工研发中心”、“杜仲深加工研发中心”、“柿子深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等,开发应用技术成果66项,40余个品种。实现成果转化16项,制定企业标准20余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合作办学,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英国华威大学、德国不莱梅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新西兰维特利亚理工学院、丹麦VIA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等开展高等教育管理、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校际合作,鼓励支持师生出国(境)研修、参加国际会议,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

学校是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校园长和基础教育管理干部培养培训的重要基地之一,也是陕西省创业研究和西安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陕西省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陕西省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评估中心等机构均设在我校。多年来,共培训基础教育教师和管理干部18万余人次,培养本专科学生17 万余人,为陕西省基础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三秦基础教育教师和校园长的摇篮”。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陕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委”“陕西省平安校园”等称号;2012年出席了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2013年学校成为陕西省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培养单位;2014年,学校被陕西省确定为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幼儿教育学院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8年开始与陕西师范大学联合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当前,学校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教学评建和转型发展为契机,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正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本科师范院校目标努力奋斗。(内容及统计数字截至2022年5月)

学校招生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全面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第三条 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从严治招,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知情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监督,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全程做好招生工作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录取中的有关问题。

 学校绝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学校概况

 院校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英文院名:Shaanxi Xueqian Normal University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国标代码:14390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颁发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根据相关条例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简介

学校是以学前师范命名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前身为陕西教育学院,位于古都西安被誉为三秦基础教育教师和校园长的摇篮2012年以来,学校先后入选陕西省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院校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国家“优师计划”地方专项培养高校2018年开始与陕西师范大学联合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现有28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级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10个,涵盖教育学、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3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咨询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101号 邮编:710100

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 邮编:710061

办电话:029-81530100;029-81530210;029-85370100

 址:www.snsy.edu.cn


第四章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就业等情况确定招生总规模及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2022面向全国23个省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十 具体各省招生院校代码、招生专业、科类、计划及专业志愿填报代号等以各省招办权威公布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 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治招,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尊重考生意愿、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十 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的省,按照考生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排序,对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依次检索,考生档案在有计划空额且满足相关条件时投入我校。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及在陕本科单招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照有关省份规定进行征集或调剂。

第十 调档比例:执行生源地省招生办当年规定的调档比例。

第十 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即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及专业方向的选择,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按考生成绩及位次排序调配到其他计划空缺专业。

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九 报考英语本科专业要求参加其本省组织的口语考试,成绩合格其他专业无口语、加试成绩要求。除英语类本科专业外,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二十 预留计划将根据各省有关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人数、用途、使用原则、使用方法等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第二十 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在文化课过省统考分数线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由高分向低分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都相同时,则分别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 对于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按各省有关政策规定加照顾分录取,并按加照顾分后成绩排序安排专业。

第二十 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二十 采用网上远程录取,考生可实时从本省招生信息网等查看录取进程和结果。

第二十 考生应符合当年高考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二十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师资格认证规定的体检标准才能报考

第二十 2022年,我校继续在陕西省实施国家级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地方专项(简称“地方优师专项)招生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地方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录取后,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含幼儿园)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地方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学费标准

二十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七章  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八章  新生入学

 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办官方平台或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打电话查问录取结果。学校通过高考专递向每位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第三十 未尽事宜均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法规

为准。

第三十 本章程仅适用我校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并由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高中学校排行

初中学校排行

小学学校排行

幼儿园排行

职业学校排行

教育资讯排行